青島偵探事務所:一、離婚房產有貸款無法過戶
如果離婚后房產有貸款無法過戶,可以嘗試以下幾種方法: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夫妻雙方都有足夠的現金提前還貸,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后,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
2.如果一方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于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不會輕易同意。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無法實現,可以考慮將房屋轉給一方,另一方繼續使用原貸款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方式需要與銀行協商,并且可能會影響房屋的二次出售。
總的來說,如果離婚后房產有貸款無法過戶,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并與銀行進行協商。同時,還需要注意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變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先領離婚證還是過戶房產
一般情況下,離婚房產過戶是先離婚再過戶的,離婚的時候可以在協議上注明房屋歸個人所有,這樣手續就相對簡單,而且哪怕對方反悔也有法律條款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當然,如果夫妻之間已經達成房產分割的協議,那么也是可以在離婚之前進行房產過戶,這樣的話,還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離婚后房產過戶手續
(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于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于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該房產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五)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8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